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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共享许可协议 这是以下完整许可协议的人类可读摘要。您有权
在以下条件下
在理解以下事项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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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编辑] 许可协议
知识共享组织不是律师事务所,不提供法律服务。分发本许可协议不会建立律师与客户的关系。知识共享组织以“现状”提供这些信息。知识共享组织对所提供的信息不作任何保证,并对因其使用造成损害不承担责任。 |
该作品(如下定义)根据本知识共享公共许可协议(“CCPL”或“许可协议”)的条款提供。该作品受版权和/或其他适用法律的保护。除本许可协议或版权法授权外,任何使用该作品的行为均被禁止。
通过行使本许可协议授予的任何权利,您接受并同意受本许可协议条款的约束。在本许可协议被认为是合同的情况下,许可方授予您此处包含的权利,以换取您接受这些条款和条件。
[编辑] 1. 定义
- "改编作品"是指以作品为基础或以作品和其他现有作品为基础创作的作品,例如翻译、改编作品、衍生作品、音乐编排或对文学或艺术作品的其他改动,或录音或表演,包括电影改编或作品可能被重新制作、改编或改编的任何其他形式,包括任何可以识别为源于原件的形式,但构成合集的作品不会被视为本许可协议的改编作品。为了避免疑问,如果作品是音乐作品、表演或录音,那么将作品与移动图像同步(“同步”)将被视为本许可协议的改编作品。
- "合集"是指文学或艺术作品的合集,例如百科全书和选集,或表演、录音或广播,或其他作品或主题,不包括以下第 1(f) 节列出的作品,由于其内容的选择和编排,构成智力创作,其中作品以完整形式与一个或多个其他贡献一起包含在其中,每个贡献本身都是独立的单独作品,这些作品一起组合成一个整体。构成合集的作品不会被视为本许可协议的改编作品(如下定义)。
- "与知识共享兼容的许可协议"是指在 http://creativecommons.org/compatiblelicenses 列出的已获得知识共享组织批准的许可协议,该协议本质上等同于本许可协议,包括至少以下方面:(i)包含与本许可协议的许可要素具有相同目的、含义和效果的条款;以及(ii)明确允许在该许可协议下提供的作品的改编作品在根据本许可协议或与本许可协议具有相同许可要素的知识共享组织管辖范围许可协议下重新授权。
- "分发"是指通过出售或其他所有权转让,向公众提供作品或改编作品的原始版本和副本(如适用)。
- "许可要素"是指许可方选择并在本许可协议标题中指示的以下高级许可属性: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 "许可方"是指根据本许可协议条款提供作品的个人、个人、实体或实体。
- "原作者"是指在文学或艺术作品的情况下,创作作品的个人、个人、实体或实体,如果无法识别任何个人或实体,则指出版商;此外,(i)在表演的情况下,指演员、歌手、音乐家、舞蹈演员和其他表演、演唱、传达、朗读、表演、诠释或以其他方式表演文学或艺术作品或民间艺术表现形式的人;(ii)在录音的情况下,指制作人,即第一个固定表演声音或其他声音的人或法人实体;以及(iii)在广播的情况下,指传播广播的组织。
- "作品"是指根据本许可协议条款提供的文学和/或艺术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文学、科学和艺术领域中的任何创作,无论其表达方式或形式如何,包括数字形式,例如书籍、小册子和其他写作;演讲、地址、布道或其他同类作品;戏剧或戏剧音乐作品;编舞作品或哑剧表演;有词或无词的音乐作品;电影作品,类似于电影作品的表达方式的作品被视为电影作品;绘画、雕塑、建筑、雕刻、雕刻或平版印刷作品;摄影作品,类似于摄影作品的表达方式的作品被视为摄影作品;应用艺术作品;插图、地图、图纸、草图或与地理、地形、建筑或科学相关的三维作品;表演;广播;录音;数据汇编,只要它受版权保护;或由品种或马戏团表演者表演的作品,只要它不被视为文学或艺术作品。
- "您"是指根据本许可协议行使权利的个人或实体,该个人或实体未先前违反本许可协议关于该作品的条款,或已获得许可方的明确许可,即使先前违反本许可协议的条款,也可以根据本许可协议行使权利。
- "公开表演"是指通过任何方式或流程,包括通过有线或无线方式或公共数字表演,进行作品的公开朗读,并将这些公开朗读传达给公众;以公众可以从他们个别选择的任何时间和地点访问这些作品的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通过任何方式或流程向公众表演作品,以及通过任何方式(包括公共数字表演)向公众传播作品的表演;通过任何方式(包括标志、声音或图像)播放和重播作品。
- "复制"是指通过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声音或视觉记录以及固定作品的权利和复制固定作品的权利)复制作品,包括以数字形式或其他电子媒体存储受保护的表演或录音。
[编辑] 2. 公平使用权
本许可协议的任何内容均无意于减少、限制或限制与版权法或其他适用法律下的版权保护相关的限制或例外条款相关的任何免于版权或权利的使用方式。
[编辑] 3. 许可授予
在遵守本许可协议条款和条件的情况下,许可方 hereby grants You a worldwide, royalty-free, non-exclusive, perpetual (for the duration of the applicable copyright) license to exercise the rights in the Work as stated below
- 复制作品,将作品整合到一个或多个合集中,以及复制整合在合集中的作品;
- 创作和复制改编作品,前提是任何此类改编作品(包括任何媒介的翻译)采取合理措施明确标明、划分或以其他方式标识对原作品所做的更改。例如,翻译可以标记为“原文是从英语翻译成西班牙语的”,或者修改可以表明“原文已被修改”。;
- 分发和公开表演作品,包括整合在合集中的作品;以及
- 分发和公开表演改编作品。
- 为了避免疑问
- 不可放弃的强制许可方案。在那些权利通过任何法定或强制许可方案收取版税不可放弃的司法管辖区,许可方保留因您行使本许可协议授予的权利而收取此类版税的专有权利;
- 可放弃的强制许可方案。在那些权利通过任何法定或强制许可方案收取版税可以放弃的司法管辖区,许可方放弃因您行使本许可协议授予的权利而收取此类版税的专有权利;以及
- 自愿许可方案。许可方放弃收取版税的权利,无论是个人收取,还是在许可方是管理自愿许可方案的集体管理组织成员的情况下,通过该组织收取,只要您行使本许可协议授予的权利。
上述权利可在所有媒体和格式中行使,无论现在已知还是以后发明。上述权利包括对进行技术上必要的修改的权利,以在其他媒体和格式中行使这些权利。在第 8(f) 条的约束下,许可方未明确授予的所有权利在此保留。
[edit] 4. 限制
上述第 3 条中授予的许可证明确地以以下限制为条件,并受其限制
- 您只能在本许可证的条款下分发或公开表演作品。您必须在您分发或公开表演的作品的每一份副本中包含本许可证的副本或统一资源标识符 (URI)。您不得提供或施加任何限制本许可证条款或作品接收者根据本许可证条款行使授予该接收者的权利的能力的条款。您不得转授权作品。您必须在您分发或公开表演的作品的每一份副本中完整保留所有提及本许可证以及免责声明的通知。当您分发或公开表演作品时,您不得对作品实施任何有效的技术措施,这些措施限制您作品的接收者行使根据本许可证条款授予该接收者的权利的能力。本第 4(a) 条适用于作品在合集中的合并,但这并不要求合集本身(除作品本身外)受本许可证条款的约束。如果您创建合集,在收到任何许可方的通知后,您必须在可行的情况下,从合集中删除第 4(c) 条要求的任何署名,如请求。如果您创建改编作品,在收到任何许可方的通知后,您必须在可行的情况下,从改编作品中删除第 4(c) 条要求的任何署名,如请求。
- 您只能在本许可证的条款下分发或公开表演改编作品:(i) 本许可证;(ii) 本许可证的更高版本,该版本具有与本许可证相同的许可证要素;(iii) 创意共享管辖区许可证(本许可证或更高版本的许可证),该许可证包含与本许可证相同的许可证要素(例如,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 US);(iv) 创意共享兼容许可证。如果您在 (iv) 中提到的许可证之一下许可改编作品,您必须遵守该许可证的条款。如果您根据 (i)、(ii) 或 (iii) 中提到的任何许可证的条款许可改编作品(“适用许可证”),您必须遵守适用许可证的一般条款以及以下规定:(I) 您必须在您分发或公开表演的每个改编作品的每一份副本中包含适用许可证的副本或 URI;(II) 您不得提供或施加任何限制适用许可证条款或改编作品接收者根据适用许可证条款行使授予该接收者的权利的能力的条款;(III) 您必须在您分发或公开表演的包含在改编作品中的作品的每一份副本中完整保留所有提及适用许可证以及免责声明的通知;(IV) 当您分发或公开表演改编作品时,您不得对改编作品实施任何有效的技术措施,这些措施限制您改编作品的接收者行使根据适用许可证条款授予该接收者的权利的能力。本第 4(b) 条适用于改编作品在合集中的合并,但这并不要求合集本身(除改编作品本身外)受适用许可证条款的约束。
- 如果您分发或公开表演作品或任何改编作品或合集,除非根据第 4(a) 条提出请求,否则您必须完整保留作品的所有版权声明,并提供与您所使用媒介或方式合理的以下信息:(i) 原始作者的姓名(或适用时使用的笔名),以及/或如果原始作者和/或许可方在许可方的版权声明、服务条款或其他合理方式中指定了其他方(例如,赞助机构、出版实体、期刊)用于署名(“署名方”),则指定该方或这些方的名称;(ii) 作品的标题,如果已提供;(iii) 在合理可行的情况下,许可方指定与作品关联的 URI(如果有),除非该 URI 不指向作品的版权声明或许可信息;以及 (iv) 根据第 3(b) 条,在改编作品的情况下,识别改编作品中作品使用的署名(例如,“原始作者的法国译本”或“基于原始作者的原始作品的剧本”)。本第 4(c) 条要求的署名可以以任何合理的方式实施;但是,在改编作品或合集的情况下,至少应在以下情况下显示此类署名:如果改编作品或合集的所有贡献作者的署名都出现,那么应作为这些署名的一部分,并且其突出程度至少与其他贡献作者的署名相同。为避免疑义,您只能将本节要求的署名用于上述方式进行署名的目的,并且通过行使您在本许可证下的权利,您不得暗示或明确地断言或暗示您与原始作者、许可方和/或署名方存在任何联系、赞助或背书,无论合适,都没有原始作者、许可方和/或署名方的单独、事先、明确的书面许可。
- 除非许可方以书面形式另行同意,或适用法律另有允许,否则如果您单独或作为任何改编作品或合集的一部分复制、分发或公开表演作品,您不得歪曲、毁坏、修改或采取其他有损作品的行为,这些行为会损害原始作者的荣誉或声誉。许可方同意,在任何行使本许可证第 3(b) 条中授予的权利(制作改编作品的权利)将被视为歪曲、毁坏、修改或其他有损原始作者的荣誉和声誉的有损行为的司法管辖区(例如,日本),许可方将放弃或不主张(视情况而定)本节,在适用国家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使您能够合理地行使您在本许可证第 3(b) 条下的权利(制作改编作品的权利),但其他情况除外。
[edit] 5. 陈述、保证和免责声明
除非当事方以书面形式另行达成一致,否则许可方按现状提供作品,并且对作品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法定或其他形式的陈述或保证,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适销性、特定用途适用性、不侵权或不存在潜在缺陷或其他缺陷、准确性或存在或不存在错误的保证,无论是否可发现。某些司法管辖区不允许排除默示保证,因此此类排除可能不适用于您。
[edit] 6. 责任限制
除非适用法律另有要求,否则在任何情况下,许可方均不对因本许可证或作品的使用而产生的任何特殊、偶然、间接、惩罚性或惩罚性损害负责,即使许可方已被告知此类损害的可能性。
[edit] 7. 终止
- 本许可证以及根据本许可证授予的权利将在您违反本许可证条款时自动终止。但是,从您处根据本许可证收到改编作品或合集的个人或实体的许可证不会终止,前提是这些个人或实体完全遵守这些许可证。第 1、2、5、6、7 和 8 条将在本许可证的任何终止后继续有效。
- 在上述条款和条件的约束下,此处授予的许可证是永久性的(适用于作品的适用版权期限)。尽管有上述规定,许可方保留在任何时候以不同的许可证条款发布作品或停止分发作品的权利;但前提是任何此类选择都不会撤销本许可证(或根据本许可证条款已授予或需要授予的任何其他许可证),并且本许可证将继续完全有效,除非如上所述终止。
[edit] 8. 杂项
- 每次您分发或公开表演作品或合集时,许可方都会向接收方提供一项对作品的许可,该许可的条款和条件与根据本许可证授予您的许可证的条款和条件相同。
- 每次您分发或公开表演改编作品时,许可方都会向接收方提供一项对原始作品的许可,该许可的条款和条件与根据本许可证授予您的许可证的条款和条件相同。
- 如果本许可证的任何条款根据适用法律无效或无法执行,则不会影响本许可证其余条款的有效性或可执行性,并且无需当事方对本协议采取进一步行动,该条款将被修改到最低限度以使该条款有效且可执行。
- 本许可证的任何条款或规定不得被视为放弃,任何违反行为也不得被视为同意,除非该放弃或同意以书面形式并由应承担该放弃或同意的当事方签署。
- 本许可证构成当事方之间关于此处许可的作品的完整协议。关于此处未指定的未包含任何理解、协议或陈述。许可方不受您在任何通信中可能出现的任何附加条款的约束。未经许可方和您的书面协议,本许可证不得修改。
- 本许可授予的权利以及本许可中提及的主题事项,是使用《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1979 年 9 月 28 日修正)的术语起草的,以及 1961 年《罗马公约》、1996 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1996 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和《世界版权公约》(1971 年 7 月 24 日修订)。这些权利和主题事项将在许可条款寻求执行的相关司法管辖区生效,具体取决于适用国家法律中对这些条约条款执行的相关规定。如果适用版权法授予的标准权利套件包括本许可未授予的其他权利,则这些额外权利被视为包含在本许可中;本许可无意限制适用法律下任何权利的许可。
知识共享声明知识共享不是本许可的当事方,并且不就作品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知识共享对您或任何方在任何法律理论下发生的任何损害(包括但不限于与本许可有关的任何一般性、特殊性、附带性或后果性损害)不承担任何责任。尽管有前两句的规定,如果知识共享在本许可下明确地将自己标识为许可方,则它将拥有许可方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除指示公众作品是根据 CCPL 许可的有限目的外,知识共享未经知识共享事先书面同意,不授权任何一方使用“知识共享”商标或知识共享的任何相关商标或徽标。任何获准的使用都将符合知识共享当时有效的商标使用指南,这些指南可能在其网站上发布或在要求时不时提供。为了避免疑义,此商标限制不构成许可的一部分。 您可以通过 http://creativecommons.org/ 联系知识共享。 |